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四川音乐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 经历了“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时期后,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下设29个教学院系、18个研究中心。举办有包括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层次的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一、招生专业
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招生范围 | |
高起专 |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声乐(没声、民族、通俗唱法、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各专业方向 | 业余 (半脱产) | 二年半 | 6000 | 只面向 四川招生 | |
专升本 |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声乐(没声、民族、通俗唱法、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各专业方向 | |||||
音乐学 | 4800 |
备注:(1)学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代码等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教学模式: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同步教学。
(3)就读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620号。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考试办法
1、文考报名(文考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四川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应于2020年9月份通过互联网登录市(州)招考办公布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提交本人报名基础信息(含考生简历),按规定的标准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并根据报名网站提供的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完成基础信息网上填报、填报志愿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9月份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及其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报名点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将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
考生核准自己的报名信息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出《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认真校验并签名确认。考生所报志愿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3)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各专业。
(4)符合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均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它复印件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确认签章)或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其中享受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照顾条件的民族自治州、县(含民族待遇县)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均附复印件)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合格且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上签章后,方可享受相应的降分照顾。对可以报名但不符合报名地照顾条件(即户口不在当地)的考生名单,相关市(州)、县(市、区)应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日期:2020年10月24日和25日
3、专业报名及考试。考生须于10月28日持身份证、成人高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进行专业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10月29日参加专业考试。
4、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四、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学专业:①声乐演唱40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②钢琴演奏4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③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合唱指挥专业:①钢琴演奏25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②指挥法55分(指挥自选合唱作品一首,自带曲目录音或双钢琴伴奏人员);③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3)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专业:①声乐演唱80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通俗唱法考生自备CD伴奏带);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4)钢琴专业:①钢琴演奏8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5)手风琴专业:①手风琴演奏8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6)管弦乐专业:①乐器演奏8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7)民乐专业:①乐器演奏8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五、音乐类各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调号范围在1个升降号以内的单声部曲调(合唱指挥专业:调号范围在2个升降号以内的单声部曲调)。
练耳(听力测试):模唱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六、体检及政审
由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大学中专招生办公室按政审、体检规定统一进行。
七、录取办法
根据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德、智、体全面衡量,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八、注意事项
1、声乐演唱考试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通俗唱法考生自备CD伴奏带);器乐曲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学员在规定的学习年限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大专起点本科颁发本科毕业文凭,成人专科颁发大专毕业文凭。
3、为保证招生质量,加强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1—2个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
4、新生入校后,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三方面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6、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注:本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