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蓥市危险化学品的主要负责人证怎么办理?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负责人证怎么办理?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报考生产许可证应具备两个安全管理员证和一个主要负责人证。

第一条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危化品负责人证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一、考证类别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证要求

  (一)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证人员。

  
三、考试方式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只设理论知识考试一个科目,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题型及考试标准

  (一)理论考试均为标准化题型。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统一实行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大纲和考核标准。

  
五、证书核发及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应急管理局统一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3,有效期满前60日内,需申请换证考核。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需按规定进行再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并建立培训档案。

 
 危化品考证申请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照片;

  (2)申请人近期白底照片;

  (3)相关工作证明(学校提供模板);

  (4)有效手机号;

  (5)《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名表》一份(学校提供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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